根据《太阳集团网tyc9728(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太阳集团网tyc9728(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9728太阳集团京教〔2023〕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科专业实际,现就我院2027届推免遴选相关工作安排、遴选规则、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全体师生认真遵照执行。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学院设立三类专项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异议申诉、成果鉴定全流程工作: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韩晔华
副组长:王雅君、王 科、韩 瑾
成 员:陈建义、徐 泉、姜伟丽、李田放、贾彦坤
工作职责: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核算综合成绩与专业排名、确定院内拟推荐名单、对接学校本科生院报送材料。
(二)推免申诉小组
组 长:刘洪洋
副组长:孙 晖
成 员:张宇宁、李舒月、周 洋、王明辉、于富海
工作职责:接收学生对成绩核算、名单公示、成果认定的书面申诉,核查事实并出具处理答复。
(三)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王雅君
副组长:王 娟
成 员:熊至宜、陈 锋、徐 泉
工作职责:现场审核学生科研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材料,鉴定成果真实性、合规性,出具审核意见。
二、推荐基本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未参加过往届推免环节。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5.学业成绩、外语等级、补考重修上限、优良率、专业排名等要求详见《各类型推免申报条件标准》(附件1)。
三、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一)总分构成(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5%,满分85分)+综合素质成绩(占15%,满分15分)
1.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85分)
统计范围:前三学年全部必修课,成绩统一采用课程初次考试分数,重修补考成绩不计入核算;
成绩截止节点:2026年8月15日;
课程替代规则:高学分换低学分,按低学分核算;多门低分课替代一门高分课,采用加权平均分计算。
缓考和补考:大三下学期课程申请缓考且审批通过的,该课程成绩不纳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和优良率计算,学生可正常参与推免排名。缓考课程成绩出分后,如该生因此不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取消其推免资格。
2.综合素质成绩(15分)
综合素质总分由7个维度构成,全部材料需经专家小组现场复审、答辩核验,各模块上限2或3分不等。
加分模块 |
分值上限 |
核心计分依据 |
德育获奖 |
2分 |
思政先进个人、主题竞赛获奖,可叠加 |
体育竞赛获奖 |
2分 |
全国大学生赛事名次分级计分,可叠加 |
参军服役加分 |
2分 |
基础服役分+立功嘉奖额外加分,封顶2分 |
志愿服务时长 |
2分 |
以第二课堂系统志愿时长阶梯计分,200小时满分 |
国际胜任力 |
2分 |
海外实习、出国学分课程、国际组织实践、国际化微专业证书等 |
科研成果(论文/专利/大创) |
2分 |
核心/EI/SCI一作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国家级大创结题,亲属合作成果不予认定 |
学科竞赛获奖 |
3分 |
按A/B/C/D级赛事、奖项等级、队长/队员身份差异化计分,D类赛事统一按C类0.5倍折算;同一项目仅取最高奖项计分 |
(二)同分排名优先级
第一优先级: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更高者排名靠前;
第二优先级:加权成绩相同,必修课优良率高者靠前;
第三优先级:优良率相同,综合素质成绩分数高者靠前;
第四优先级:综合素质成绩相同,前三年专业综合测评总排名,排名更高者优先。
四、推荐办法
(一)学生申请
1.自愿提交《推免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6),未主动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2.申报学术专长、学科竞赛专项加分、以及创新创业推免的还需额外提交2名校内本专业研究生导师签字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
3.所有科研、竞赛、荣誉、志愿、服役证明材料均需原件核验,存在造假直接取消资格。所有学生需填写《新能源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5)。
4.学院统筹、学生自愿选择,上报本科生院公示时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推免类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
(二)名单递补规则
院内、学校两级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或被取消推免资格时,严格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递补顺序:本专业候补学生、本院其他专业候补学生、全校其他学院候补学生。
(三)入学前取消推免资格情形
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正式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以下任意情况,学院上报学校取消推免资格并同步告知接收院校:
1.无法正常按期毕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在校期间出现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
3.申报推免提交虚假材料、成果造假、隐瞒学术不端;
4.其他不符合推免基础推荐条件的情形。
五、申诉办法
1.正规申诉渠道:学生对综合成绩、公示名单、成果认定存在异议,须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按流程申诉:先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申请;对学院答复不认可,可向学院推免申诉小组提交正式书面申诉材料,相关工作人员会依规核查并反馈结果。
推免工作小组邮箱:xinnengyuan_xg_cup@163.com
推免申诉小组邮箱:tuimian_ne_2026@163.com
2.严肃纪律约束:全体学生必须理性、合规表达个人诉求,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短视频平台、网络论坛等线上渠道发布不实言论、刻意煽动舆情;禁止私下串联抱团、裹挟舆论;严禁造谣、诋毁、辱骂工作组织、教职工及其他参与推免的同学。
3.违规处置办法:一经查实存在上述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太阳集团网tyc9728(北京)学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同时直接取消本人当年推免申请及候选资格,已取得推免资格的立即撤销资格,相关行为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六、时间安排
1.提交申请阶段(8月11日—8月15日(含)):有意向参与推免的2027届本科生填写推免申请表(附件2),连同全部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因假期原因,具体提交方式由学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2.材料复核及成绩初算阶段(8月16日—8月20日(含)):学生可将补充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推免申请表(附件2)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推免,需提交自愿放弃申请声明存档(附件4)。
3.专家审核及成绩复核阶段(8月20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科研、竞赛成果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申请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认定学生必须参与答辩(无需准备PPT);面试结束后,完成全部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复审核算、分专业综合排名测算。
4.公示阶段(8月21日— 8月27日):21日学生提交最终版推免申请表、专项所需专家推荐书、佐证材料至学工办;学院确定拟推免候选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该阶段不再接受任何新增材料。
5.学校公示阶段(9月5日—9月12日):学校公示拟推免名单。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将进行微调,保证总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公示渠道
1.公示内容: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全部申报学生综合成绩、专业排名、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咨询申诉渠道;
2.院内公示平台:学院官网
http://www.cup.edu.cn/cnem/index.htm
八、其他说明
1.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我院2027届本科生推免工作,由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细则未列明的特殊情况、争议事项,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3.全体教师、辅导员需做好政策宣讲,及时解答学生关于成绩核算、类别申报、加分认定相关疑问。
附件
附件1:各类型推免申报条件标准
附件2: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4:自愿放弃申请声明
附件5: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申报诚信承诺书
附件6: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