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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细则(一志愿)

       根据《太阳集团网tyc9728(北京)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组织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组长:张行

成员:左丽丽、王科、肖华平、熊至宜、陈锋、苏怀

(二)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科

成员:毛业艺、熊超、刘为力、张政、王暾、周健、文成伟、冯岩岩、李嘉伟、朱晨阳、赵泽辉、张东、魏昊天、彭增利、邱睿、孙文苑、李文婧、周健

(三)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左丽丽

成员:侯磊、贾晓丽、朱建军

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一)复试比例

各专业按照不低于130%原则确定复试人数,按网上报名上线情况确定复试分数和复试名单(说明:以下招生人数已扣除各专业已招收推免生)。

(二)复试分数线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拟招生人数

全日制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52

35

53

17

全日制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1热能工程)

学术学位

251

33

50

18

全日制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2化工过程机械)

学术学位

251

33

50

21

全日制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学术学位

291

35

53

33

全日制

0855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385

35

53

30

全日制

085501

机械工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普通计划)

专业学位

254

35

53

1

全日制

085501

机械工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

专业学位

385

35

53

1

全日制

085802

动力工程(01热能工程)

专业学位

336

35

53

19

全日制

085802

动力工程(01热能工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普通计划)

专业学位

254

35

53

1

全日制

085802

动力工程(02化工过程机械)

专业学位

264

35

53

24

全日制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专业学位

332

35

53

16

非全日制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166

39

78

7

注:080200机械工程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3人;085501机械工程专业包含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5人;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未来能源学院2人。

(三)复试名单

方式:学院主页,另行公布。

三、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在2026年3月25日(含当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待学院资审通过后(大批量审核,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复试前完成“复试确认”和“意向导师选择”。

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有单位公章)

4.学籍学历证明

(考生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开具)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见考生用表 附件1)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加盖有关部门公章)(见考生用表 附件2)

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说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

往届生现实表现情况应按如下原则开具:

(1)在有党委或者档案保管权限的公司工作,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或档案室公章;

(2)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非(1)所述,可赴档案所在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办理、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户口地派出所等开具相关证明。

7.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太阳集团网tyc9728(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手写签名)(见考生用表 附件3)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彩色扫描件PDF)。

9.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证明材料(如果有)

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5日(含当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89733495@cup.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相关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注意:请在复试之前将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排列好,交给所在系复试小组秘书(复试秘书将联系考生,请考生耐心等待)。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本学院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候场教室

080200

085501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含少干)

3月28日

上午8:30开始

南校区:三教201、202,204

南校区:三教203

080700

08580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1热能工程

动力工程(01热能工程)(含少干)

3月28日

上午8:30开始

南校区:三教209、210,212、213

南校区:三教211

080700

08580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2化工过程机械

动力工程

02化工过程机械

3月28日

上午8:30开始

南校区:三教100,102

南校区:三教101

082000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含跨专业考试)

3月28日

上午8:30开始

南校区:三教107,110、111,301

南校区:三教109

125601

工程管理

3月29日

上午8:30开始

北校区:主楼B921

北校区:主楼B817

注:专业学位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基地的要求,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三)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2.考生须认真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按规定到待考区就座,就座后不准大声喧哗、谈笑、抽烟,不得擅自离开待考区。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5.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四、复试考核内容

1.面试

(1)专业知识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的掌握程度、表达能力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加试

(1)同等学力加试: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加试: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

五、考生调剂政策及顺序

另行公布,见学院主页。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复试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七、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非工程管理专业:复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

工程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思想考核成绩×10%+外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

(二)总成绩计算

非工程管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工程管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三)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八、录取工作

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录取名单公布后,录检时若发现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再递补录取。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

学院将在面试结束7日内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公示网址:学院研究生招生动态/mte/sqyr/yjspy/zsdt/index.htm

十、其他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495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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