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网tyc9728(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太阳集团网tyc9728(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特制定此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附件1),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审核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和公示拟推荐名单,监督推免工作过程和程序。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附件1),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学院成立推免申诉小组(附件1),接受学生对于推免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未参加过往届推免环节。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等其他条件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9728太阳集团京教〔2023〕23号)附件执行。各类别推免条件见附件2。
三、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办法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申请认定学术专长的学生,还需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4。
(二)推荐专业
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三)推免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等。不同类别按学校相关政策单独排名推荐。
学院统筹、学生自愿选择,上报本科生院公示时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推免类别。
(四)排名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5%(满分85分,必修课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初次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占15%(满分15分)。前三年课程成绩截止2026年8月15日。大三下学期课程申请缓考且审批通过的,该课程成绩不纳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和优良率计算,学生可正常参与推免排名。待缓考课程成绩公布后,若该生因此不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综合素质成绩包括学生德育获奖、体育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胜任力、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具体赋分标准参见附件5。
2.推免资格综合成绩排名办法
依据上述规则,计算出各专业类别学生的综合成绩,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综合排名成绩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相同,则学生可以同时申请,最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的面试成绩决定排名。
(五)公示办法
校内公示的人数为学院推免生候选人数和每个专业推荐的候补人选,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拟推免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六)递补办法
公示期间,当拟推荐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附件6)或被取消推免资格(附件7)时,推荐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者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时间安排
(一)8月15日19:00前,所有拟申请推免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参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8月16日—8月21日,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且申请推免的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分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书》并参加专项面试。
(三)学院将在8月22日前公布考核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拟推荐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公示拟推荐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查询网址:/sba/index.htm
五、受理考生申诉及监督举报方式
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出申诉。
学院受理电话:010-89733072
学院受理邮箱:jgxy@cup.edu.cn
六、其它
(一)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太阳集团网tyc9728(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8月10日
